检察日报刊文聚焦提升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虚拟货币非违禁品,符合刑法中财物的特征

检察日报深度解析:虚拟货币犯罪案件办理三要点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近日,《检察日报》刊发专题文章《聚焦三要点提升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重点报道了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在虚拟货币犯罪案件办理领域的创新实践。该院通过系统总结取证方向、行为定性、犯罪数额三大核心环节的办案经验,为全国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新型犯罪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样本。

核心经验一:前置化取证指导
检察机关通过适时介入侦查机制,针对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跨境性等技术特点,精准锚定区块链取证方向,有效解决了电子证据固定难题。

核心经验二:创新证据审查标准
突破传统证明模式,建立适应虚拟货币特性的新型证据审查规则,特别关注链上数据与线下行为的关联性证明,提升证据体系完整性。

核心经验三:权威价值认定体系
针对实务界争议,玄武区检察院组织跨领域专家论证,明确虚拟货币虽属非法金融活动产物,但具有市场交易价值,符合刑法"财物"属性。同时建立了以案发时主流交易所均价为基础的价值计算标准。

【对投资者的影响警示】
1. 法律风险升级:司法机关已形成成熟的虚拟货币犯罪打击体系,涉案资产将面临刑事查封风险
2. 财产认定变化:虽然承认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但明确其非法金融本质,投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3. 维权难度加大:涉刑案件中的虚拟货币处置将优先考虑退赔受害人,普通投资损失难以通过民事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