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宇:香港金管局和证监会将适时检视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要求

在今日香港立法会会议上,李惟宏议员提问称,关于虚拟资产相关措施,监管机构是否会加快审批相关牌照的升级事宜,以及适度放宽中介人分销虚拟资产的规定(例如向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警告声明和对客户进行虚拟资产知识评估的要求)。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回复称,为了有效监管香港虚拟资产行业并实现其可持续发展,证监会和金管局在2022年1月发布了《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并于2023年10月和12月对《联合通函》进行了修订,以优化适用于中介人参与分销虚拟资产相关投资产品的规定。根据规定,持牌法团如有意从事涉及虚拟资产的任何活动,必须预先通知证监会,而注册机构则须通知证监会及金管局。一般来说,获得发牌或注册的中介人在就其受监管的活动通知相关监管机构后,便可分销虚拟资产相关产品,而无需申请修改发牌条件。